网友疑问:
我的合同2010年12月30日到期,我的预产期为2010年12月9日,请问如果合同到期单位不与我继续签合同,或者我因为800元工资低而与单位不继续签合同的话,那单位与我的合同应不应该自动延续到我休完5个月产假为止?
律师解答:
张日军律师:劳动合同期满,女职工处于三期内的,单位无权终止劳动合同。在此项间,你的工资及劳动保险等不应当发生变化。
何智勇律师:如果你在2010年12月30日前生小孩,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应当顺延到产期、哺乳期结束为止。在此期间,你的福利待遇及工资不变。